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实施要求
第十一条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基本格式见附件。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实施要求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基本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