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第九条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