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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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