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第八条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人事部备案。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