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