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设施维修第二十一条港口基础设施专项维修完工后,经维护单位组织核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的港口基础设施专项维修完工后,维护单位在核验前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评估。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