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章 检查和检测评估第十六条检测评估报告提出港口基础设施应当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的,维护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或者限制使用,并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