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第十条
第三章 检查和检测评估
第十条
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实际运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客运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及其配套设施,或者遇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维护单位应当加大检查频次。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检查和检测评估
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港口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实际运行情况等开展检查,并做好记录。 对客运码头、危险化学品码头及其配套设施,或者遇台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维护单位应当加大检查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