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时,按照活动组织单位要求,可着按军队规定个人留存的服役期间装备的制式服装(以下简称服役期间的军装)、现工作岗位制式服装、正装(或少数民族盛装),在胸前适当位置佩戴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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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