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听证范围第六条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林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