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听证范围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林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