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主管部门)举行林业行政许可听证,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