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文化和旅游部负责指导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建立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向社会公布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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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