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包括文化市场主体黑名单和人员黑名单。

文化市场主体包括从事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艺术品、互联网上网服务、网络文化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员包括上述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演员、网络表演者等其他从业人员。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