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第二章 学籍建立与更新第九条学校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生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上级学籍管理部门与学校应及时核实学生学籍信息,处理与解决问题学籍。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