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学籍建立与更新

第七条

学校应在学生每学期开学报到和学生转学后及时更新学籍档案。正常升级的学生基础学籍信息由国家学籍系统自动更新。学生升学、转学或发生其他变动的基础学籍信息,原则上在1个月内由学校完成更新。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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