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学籍管理包括传统媒介管理与数字化管理两种方式。学籍管理以数字化管理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传统媒介管理方式。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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