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分级处置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六条各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应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处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辖内财产保险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