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鼓励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应当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并注明气象预报发布的气象台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自行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和结论。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