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和单位应当安排固定的时间和频率、频道、版面、页面,及时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广播、电视台(站)改变气象预报节目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的同意。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