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安全等级和安全性评价第八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估潜在危险,确定安全等级,制定安全控制方法和措施。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