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安全控制措施第二十五条因基因工程工作发生损害公众健康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损害的扩大,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