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安全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转移或者运输的遗传工程体应当放置在与其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容器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或者邮寄生物材料的规定。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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