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安全控制措施第二十三条转移或者运输的遗传工程体应当放置在与其安全等级相适应的容器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输或者邮寄生物材料的规定。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