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安全控制措施第二十一条从事基因工程工作的单位,应当制定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将其列入安全操作规则。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