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第八条公益性单位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以及集资、摊派、筹资、赞助等行为,不得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