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第二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监(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