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四章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