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

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使用单位和付款单位应当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并按照会计信息化和会计档案等有关管理要求归档入账。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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