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中的短期学习是指在中国学校学习时间不超过180日(含),长期学习是指在中国学校学习时间超过180日。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