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国际学生培养质量监督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国际学生培养进行监督。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