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奖学金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可以为国际学生设立奖学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国际学生奖学金,但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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