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奖学金

第三十二条

中国政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国际学生设立中国政府奖学金,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国际学生奖学金。 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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