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规范管理、保证质量。 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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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