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校内管理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鼓励国际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其参加文体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国际学生可以自愿参加公益活动、中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高等学校一般不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军训、政治性活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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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