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校内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为国际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并公布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国际学生在学校宿舍外居住的,应当及时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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