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教学管理第二十条高等学校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国际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选择实习、实践地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