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教学管理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国际学生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选派适合国际学生教学的师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