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制定和公布本校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并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收国际学生。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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