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招生管理

第十条

高等学校按照其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国际学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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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