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进出边境管理区证件
第七条
凡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进出边境管理区证件
凡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