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全国《边境通行证》的主管部 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边境通行证》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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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