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五条

对伪造、涂改、盗窃、贩卖《边境通行证》 的,除收缴其证件外,处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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