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划分

第七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包括:

(一)企业管理指标:线下服务能力、驾驶员权益保障、信息报备、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等情况;

(二)信息数据指标:数据接入、数据查阅等情况,由部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测评。设区的市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登录部级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查看本辖区内有关测评结果;

(三)安全运营指标:安全责任落实、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

(四)运营服务指标:运营违规行为、车辆及驾驶员资质、服务评价、信息公开、媒体曝光等情况;

(五)社会责任指标:维护行业稳定情况;

(六)加分项目:政府及部门表彰奖励、社会公益、新能源车辆使用等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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