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禁捕管理第二十八条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经费,配备执法力量,组建协助巡护队伍,加强网格化管理,开展动态巡航巡查。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