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信息,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价疫情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极低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级。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及以上的,形成健康风险提示,提出警示信息通报、预警决策建议等建议。风险等级为极低风险的,继续做好常态化监测工作。
风险分级标准由国家疾控局另行组织制订。
- 制定机关
- 国家疾控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集多渠道传染病监测信息,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价疫情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极低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四级。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及以上的,形成健康风险提示,提出警示信息通报、预警决策建议等建议。风险等级为极低风险的,继续做好常态化监测工作。
风险分级标准由国家疾控局另行组织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