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电子公文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即时向机关档案部门归档。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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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