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归档的电子公文,应按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整理,并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异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