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每年秋季开学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有入学子女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进行全面走访,通过现金、实物帮扶等形式,让其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子女给予教育资助,保障其基本学习需要,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每年秋季开学前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有入学子女的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进行全面走访,通过现金、实物帮扶等形式,让其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教育部门及有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子女给予教育资助,保障其基本学习需要,确保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