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重病重残的,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优待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有关政策规定,用足用好社会救助政策。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重病重残的,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优待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等有关政策规定,用足用好社会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