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通过日常走访、定期摸排等方式,准确把握困难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和家庭状况,摸清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经常性上门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把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作为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对各类困难事项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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