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退役军人事务部每年与民政部进行1次数据比对,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摸排核实后,纳入全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确保帮扶援助信息的真实准确。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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