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退役军人事务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行政策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